原文
郭巨,晋代隆虑(今河南林县)人,一说河内温县(今河南温县西南)人,原本家道殷实。父亲死后,他把家产分作两份,给了两个弟弟,自己独取母亲供养,对母极孝。后家境逐渐贫困,妻子生一男孩,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,遂和妻子商议:“儿子可以再有,母亲死了不能复活,不如埋掉儿子,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。”当他们挖坑时,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,上书“天赐郭巨,官不得取,民不得夺”。夫妻得到黄金,回家孝敬母亲,并得以兼养孩子。
新韵
晋代隆虑人郭巨
父之家产分俩弟
独留母亲己奉养
四邻八舍人赞誉
后来家境渐贫困
妻子又将子生育
郭巨担心养儿子
奉养母亲力不足
百般无奈心凄然
遂与妻子相商议
儿子没了可再生
母死难以复活矣
夫妻埋儿挖坑时
一坛黄金埋此地
天赐郭巨字显现
民不可夺官不取
赡养母亲养儿子
人有孝心天不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