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刑

原文

子曰:“五刑之属三千(1),而罪莫大于不孝(2)。要君者无上(3),非圣者无法(4),非孝者无亲(5)。此大乱之道也(6)。”

注释

(1)五刑之属三千:指应当处以五种刑法的罪有三千条。(2)罪莫大于不孝:在应当处以五种刑法的三千条罪行之中,最严重的罪行是不孝。(3)要(yāo):以暴力要挟、威胁。无上:藐视君长,目无君长,即反对或侵凌君长。(4)非:责难反对,不以为然。无法:藐视法纪,目无法纪,即反对或破坏法纪。(5)无亲:藐视父母,目无父母,即对父母没有亲爱之心而为非作歹。(6)此大乱之道也:孔传:“此,‘无上’、‘无法’、‘无亲’也,言其不耻、不仁、不畏、不谊(义),为大乱之本,不可不绝也。”

新韵

五刑细则条三千 用以治国惩罪犯

最大莫过于不孝 不孝之徒刑严判

要胁君王目无上 犯上作乱谋逆反

诋毁圣人轻师道 不受教化冥愚顽

不孝父母无亲情 行为如同禽兽般

犯上侮圣辱双亲 此为乱世之根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