士章第五
【原文】
资(1)于事父以事母,而爱同;资于事父以事君,而敬同。故母取其爱,而君取其敬,兼之者父也(2)。故以孝事君则忠,以敬事长(3)则顺。忠顺不失(4),以事其上,然后能保其禄位,而守其祭祀(5)。盖士之孝也。《诗》云:“夙兴夜寐,无忝尔所生(6)。”
【注释】
(1)资:取。
(2)兼之者父也:指侍奉父亲,则兼有爱心和敬心。兼,同时具备。
(3)长:上级,长官。唐玄宗注:“移事兄敬以事于长,则为顺矣。”
(4)忠顺不失:指在忠诚与顺从两个方面都做到没有缺点、过失。
(5)而守其祭祀:刘炫认为:“上云宗庙,此云祭祀者,以大夫尊,详其所祭之处;士卑,指其荐献而说,因等差而详略之耳。”(《复原》)
(6)“夙兴”二句:语出《诗经·小雅·小宛》。兴,起,起来。寐,睡。忝,辱。尔所生,生你的人,指父母。
【新韵】
用于侍父侍奉母 而且爱心都相同
用侍父行侍君主 并能相同以恭敬
所以侍母偏于爱 侍奉君主敬为重
二者兼备侍父亲 而后侍君则忠诚
用于悌道侍上级 领导命令会顺从
忠诚顺从无缺失 侍奉上级被重用
能保职位与俸禄 也能保祠祭祖宗
此为士者之孝道 诗经小雅小宛明
早起晚睡勤奋做 不给父母添骂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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